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同一公司股东能够办股权质押吗

4.9w浏览 匿名 2023-12-12 广东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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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结论:可以。
    解析:
    可以。
    有限公司股东内部之间可以用股权做质押担保。
    但是该股权质押须经工商局登记方才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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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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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能否将股权质押给公司?
对股东来说,不能将股权质押给本公司使用,不符合法律规定,办理股权质押手续时,要跟公司以外的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要去工商部门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通过该部门的审核,可以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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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起诉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同意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可自行参与诉讼案件,无需征得股东的事先批准或同意;
通常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为代表公司出面应诉之责。
然而,应当明确指出,对于公司股东所造成的任何负债,该责任当由各股东独自承担,公司并不予以连带责任。
公司仅需以其所有资产来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的明文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将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仅需按照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则需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其次,关于公司欠税问题,究竟是追究法人代表抑或是股东的责任,这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抵押房子超过20年还能抵押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当涉及到具有超过20年历史的房屋时,他们已经失去了一部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以及不能作为一种有效的抵押品为任何形式的贷款服务。
绝大部分银行机构对于抵押房产的房龄有着明确的要求,通常设定在15至20年间。
若房龄超过这一界限,想要成功办理抵押业务将会变得相当困难。
然而,特殊情况下,如位于理想地段或房屋本身品质优越的案例,仍有可能通过细致审查和评估而获得批准进行抵押贷款。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鼓励您向当地银行咨询具体情况,尽管实际希望并不十分乐观。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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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股东及法人的要承担组织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应当在记载在股东名册,适用《公司法》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即质押权人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质权,出质的股东因股权转让而丧失股东权;质权优于债权,即当质押权人不能实现质权时,其对破产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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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出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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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指出的是,退出董事会并不直接影响您在该公司持有股权的状态,您仍可继续保有对这家公司的所有权和股东权益。
对于退出股东:
假设您已经成为公司的股东之一,那么您有权选择出售手中持有的股票份额或是将持有的股权转让予其他人士,从而使您不再具备公司股东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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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您可以依据自身的意愿和实际情况,选择退出董事会、退出股东,甚至是两者皆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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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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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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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怎么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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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房上保险质量缺陷可索赔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其对应的赔偿责任将依据合同中拟定的具体金额来实施。
然而,若双方在合同中所作规定不够全面或表述不清,那么针对可能发生的违约情况,就需要通过详细评估实际损害程度来确定相应的违约金补偿数额。
值得注意的是,所支付的赔偿金不得超出实际损失的30%。
如若出现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住房者的日常生活与居住体验,则购房者有权直接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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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能否将股权质押给被投资公司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股东能否将股权质押给被投资公司,股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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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钥匙进入好友家里她家丢东西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判断应否承担相关的损失赔偿时,具体情形须作仔细分析。
若完全由您本人的疏忽或错误而引发,那么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侵害了物权并对受害者产生实质性伤害之后,受害者可依法向侵权方要求损害赔偿;
此外,受害者同样亦有权利向后者请求承担其他类似民事责任。
另外,根据该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行为人因自身过失侵犯他人民事权益,且由此给对方带来损害后果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倘若依据法律明确推定行为人存有过错,但行为人无法提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无辜时,仍旧要承担侵权责任。
最后,根据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对于侵害他人物品的案件,物品损失金额的计算通常以损失实际发生时的市场价格为准,或者采取其他符合实际的合情合理方式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东莞2024年工伤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1、员工遭受工伤事故时应得到相应的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医疗费用;
(2)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
(3)必要的交通出行以及住宿费用;
(4)因停职休养所导致的工资补偿,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由原供职企业按照每月缴费额度定期支付;
(5)达到残疾程度所需的伤残抚恤金;
(6)一次性申领的工伤医疗补贴津贴等。
然而,只有在职工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因执行职务而遭受身体伤害或死亡者,方可依法享受上述工伤补偿待遇。
具体的赔偿金额将依照东莞市政府的相关法规政策制定;
2、对于已经入职并且单位已经为其办理了工伤保险的当事人而言,他们可以选择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工伤申请,或者在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主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经过工伤认定程序后,将有资格领取到工伤确认证明,这时即可针对自己的伤情申请劳动功能鉴定以确定伤残抚恤金的数额。
对于那些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雇员来说,他们需要尽早地通过劳动申诉仲裁申请,以期能够被认可为工伤,进而进行劳动功能的鉴定。
当员工因为履行职务的原因遭受伤殘,就必须按照有关骨折工伤认定的规定,及时向所在地的指定机构提交工伤申请非因工伤待遇,泛指受雇人员因为工伤所蒙受的经济损失或利益损失。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为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因插工事故事故而受伤或死亡的工人及其亲人应该享有且理应被保障的赔偿项目及额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公司解散股东承担责任具体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公司破产后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特此揭示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法定的清算责任,即针对在公司依法宣告破产后,负有法定的协助公司清理与结清各项业务、财务及法律事务等任务的法定责任人所必需承担的责任。
其次是债务清偿责任,这是指当公司无法履行其所欠债务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负有清偿债务责任的法定责任人所应承担的责任。
再者,财产混同时的无限连带责任也是其中之一,这是指当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发生混同,导致公司财产无法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之外时,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此外,清算资料缺失的侵权赔偿责任、逾期清算的损害赔偿责任、瑕疵清算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私分公司资产的损害赔偿责任等,也都是公司破产后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司在宣告破产后,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则由董事或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特定人员组成。
若清算组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成立并开展清算工作,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因此,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公司的清算义务主要由股东承担,除了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组织外,其他情形下,股东均须自行组织清算。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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