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分配问题,需要了解到这涉及两个方面:首先是按照人数计算补偿费用,其次才是依据实际的房屋面积。
如果是按照人数来计费的话,可以将被拆迁方的总人口数作为基础,再按每位居民所能享受到的具体补偿额进行计算。
在这里,特别注意的是,拆迁安置人口计算时应依照实际在家居住的人数来进行,通常参考户口簿上显示的家庭成员人数。
要知道,这个人口数量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了拆迁补偿金额的多寡,因为每增加一个成员就要承担额外的安置费用。
因此,必须对人口计数工作严格把关,确保准确无误。
与此同时,也要认识到,实际上房屋拆迁补偿并不是完全按照人口数量计算的,而是根据实际的房屋面积确定。
在此过程中,房屋面积的测量往往会以房产证上所标注的面积为准。
因此,在正式评估之前,房管局将会组织相关单位对待拆迁房屋进行详细的调查,务必全面准确地描绘待评估房屋的面貌。
这其中,具体的评估对象必须全面且客观,绝不能漏掉任何部分或夸大实际情况。
在得到第一手资料后,房管局将及时向受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所有房屋的具体信息,包括已注册的房屋详细数据以及那些未经合法注册的房屋的认定、处理情况。
最终的调查结果会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广大被征收者公布,以便他们进行监督和核实。
对于已经合法注册的房屋,其性质、适用功能、建筑总面积等都应以其产权证书及房屋登记簿上的记录为准;若两者之间存在差异,则只有当有确切证据表明房屋登记簿确实存在失误时,才能以房屋登记薄为准。
对那些未经过合法注册的房屋,必须按照市政府或者县政府做出的确认、处理结果进行科学的评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