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营业执照超越许可经营范围的情况,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不同程度的应对措施:
第一,若行为性质轻微,可给予适度口头警告,并追回属于非法所得部分;此外,处以非法所得金额三倍以下罚金,这一惩罚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人民币的罚款限度。
在无取得任何非法收入的前提下,处罚金额应限制在一万元人民币以下。
第二,若行为人同时触犯了我国多项相关法律法规,且进行了非法的经营活动,那么他将被责令停止所有业务,迅速对非法所得进行彻底清点,并按照同样的方式进行处置,即处以非法所得金额三倍以下的罚金,这一惩罚的最高罚款额度仍旧是三万元人民币。
如前所述,在此情况下若无获取非法收益,罚款数额应控制在一万元以下。
对于情节严重者,我们会撤销其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