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内容,该法条主要规定了试用期劳动者工资的最低标准,即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也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然而,该法条并没有直接规定关于试用期离职时工资扣除的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除部分工资通常取决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有关于试用期离职工资扣除的具体约定,并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那么用人单位扣除部分工资可能是合法的。但如果用人单位在没有合理依据的情况下扣除工资,那么这种做法可能是不合法的。
在中国,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和扣除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扣除工资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