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劳动关系在建立之初都必须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严格执行,按时且足额地发放劳动者应得的薪资待遇。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并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当您决定离职之时,若用人方延期或是拒绝支付工资报酬,您可考虑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问题:首先是通过与用人方的自行协商;
其次是向所在地域的劳动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反映或者向南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请求;再者就是向南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投诉,请求其责令被举报人企业予以纠正和补正。然而,如果您对于劳动仲裁委员会所作出的裁决结果持有异议,也可以依法保留您的起诉权而向辖区的人民法院递交诉讼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