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生育津贴会由男方的配偶进行申领。在我国的《社会保险法》明确指出,任何劳动者均应依法参与生育保险,并由用人单位依规承担生育保险费的支付责任。在用人单位已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前提下,其雇员将享有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而员工未就业的配偶则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享受到生育过程中的医疗费用待遇。换句话说,生育保险属于社会公共资源统筹的范畴,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员工,只要其所在单位正常缴交生育保险费,即有权利获取相应的权益保障。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即便男方参加了生育保险,若其配偶处于失业状态且未能参加生育保险,依然可以按照既定的规章制度向生育保险基金申请相关费用的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