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逝者丧葬事务时,应当优先使用丧葬费用负担其丧葬所需的开支。若支付完毕后尚有结余,则该款项通常会依循法律程序,由关系亲密的家属等近亲属进行平均分配。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丧葬费还是抚恤金,都不是遗产,它们属于对已故人口中相关人员在生活上的一种辅助性补偿。针对抚恤金,一般而言会考虑家属与亡者的血缘及亲疏程度,依据此项标准进行均分,然而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司法部门也普遍遵循法定继承原则,将这笔财产平均分给有权享有遗产的近亲。目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存在未成年子女或者与亡者之间存在事实上的抚养关系但又无经济收入的老年人(包括配偶),他们将会得到更多的份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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