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考察罚款是否合理合规,需要考虑到公司是否有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作为支撑;
其次,还要审视即将被执行的规章制度是否具备合法性。
若公司未能制定出对应的规章制度,那么实施罚款就没有任何有效依据,属于违法现象。
再者,公司并非具有执行行政处罚权力的机关,因此并没有给予其罚款的权力。
通常所称的罚款实际上则是对员工工资的减扣处理。
而若公司在此方面的确立有健全的规章制度,一旦员工违犯了这些制度,雇主便应当有权利根据规章制度或者企业奖励惩罚方案对此类行为做出一定程度的处罚措施。
伴随着中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的贯彻,我们需要注意到,劳动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用人单位并不具备行政执行处罚的职权,也就意味着他们无法对于员工的违规行为实施罚款惩罚。
因此,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公司对违犯规章制度的员工采取罚款方式进行惩罚的情况,实属违法范畴。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