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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转让法律规定是什么

4.7w浏览 匿名 2024-04-26 广西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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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1.对于已经库存了超过两年且尚未进行任何开发建设工作,没有建设任何工厂的土地,这样的土地是无法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的。
    在此类情况下,必须按照闲置土地处置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对该地的相关权利进行收回或者是在足额收取闲置费用之后,才可以为新的工业项目进行妥善的安排。
    2.如果某块土地,其超出了与出让方所签署的合约中约定的开发开工时间而未超过两年,同时其投资数额(除去土地成本部分)未能达到投资总额的25%时,这块土地并不具备转让的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再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开发建设,需要向出让方缴纳相应的闲置费用之后,才能对土地的使用权限进行回收。
    3.任何曾经享受过政府用地优惠政策,且已经完成了厂房建设工作(包含投资超额达到投资总额的25%)的工业用地,必须依照原来所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补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同时更新或重签出让合同(使用权终止日期保持不变)后,方能准许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4.在已办理了金融抵押的工业用地上,是严禁进行转让行为的。
    5.如果是处于司法程序中的工业用地受到法院查封的,未经人民法院裁定的,是绝对禁止办理转让手续的。
    6.如果该工业用地实际上已经改为了其他非工业用途,那么就不能直接办理转让手续。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按照违法用地来处理,追究其之前支付的土地出让金,然后在追回这笔款项之后,方可允许针对该工业用地进行转让或者对其使用权进行回收。
    7.对于共同共有土地使用权的状况,如未经其他共有人的明确同意,是严禁办理转让手续的。
    8.如果土地的权属存在争议,那么是坚决禁止进行转让的。
    9.对于已被政府机关列为计划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样也是严禁进行转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全文
    5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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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出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出让方的出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出让方有资产处分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会出现出让行为因违反政策无效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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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怎样让单位辞退你还能拿到补偿金
[律师回复] 解析:
当用人单位由于违法行为而对劳动者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时,在付出了相应的经济补偿之后,劳动者是否还能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赔偿金,以填补其遭受的经济损失?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下任何一种侵犯劳动者合法利益的情况,那么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将会依法强制要求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且还可以附加责令支付赔偿金这项惩罚措施:
(1)故意克扣或无理拖延劳动者工资的;
(2)拒绝向劳动者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上述规定,在法定情形下,劳动者可同时向用人单位请求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可以并存。
[操作指引]实践中赔偿金多适用于劳动监察程序中,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转化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当非法拘禁罪与故意伤害罪发生牵扯联系时,通常情况下会体现出,在实施非法拘禁的过程中,行为人对被害人采取暴力手段实施侵害,或是行为人故意借助非法拘禁的方式,导致被害人因为饥寒交迫等原因而死亡、受到身体损伤等等。
针对在非法拘禁期间对被害人实施暴力侵犯的状况,我们需要注意到,本条法律法规的第二款已经明确地指出,如果行为人在非法拘禁过程中采用暴力手段破坏他人身体完整性,甚至导致死亡的严重后果,那么就应该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来确定其刑事责任。
因此,对这种涉及两种不同罪名的案件,我们首先需要考虑的是选择其中一种更为严重的刑事罪名,即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作为最终的定罪量刑标准;
其次,我们还需要关注其适用的具体条件:
必须是在非法拘禁过程中,行为人使用暴力手段,并且造成了他人身体伤残、死亡的严重后果。
这里所说的“伤残”并不包含轻微的身体伤害,而是特指那些达到重伤程度的伤害,不仅包括肢体残缺的情况,更涵盖了所有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威胁的情况。
行为人的真实意图就是想要伤害、杀害被害人,只是他们选择了通过非法拘禁的方式来实现这一目的,因此,根据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我们应该按照最严重的罪名,即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来对行为人进行定罪量刑。
同样,在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之间也可能出现牵连犯形态或想象竞合犯形态的情况,具体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在非法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证人的同时,又对其实施了刑讯逼供或暴力逼取证言的行为。
对于这类情况,我们应该以刑讯逼供罪或暴力取证罪来对行为人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相关认定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处理,特别是对于非法拘禁罪的犯罪事实认定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认定上,必须对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处理,如果对相关量刑情况有错误的,则可以导致司法判决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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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属于股权转让吗,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土地转让属于股权转让吗,相关法律规定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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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农转用土地报批手续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农业耕地用途变更的审批流程及程序如下:
首先,土地所有权人(一般即指户主)需提出相关的用地申请,然后经过所在村社的成员代表会议或联议会签署意见;
在规划范围内,需要出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而对于处在规划区域之外的申请,则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村庄或者城镇规划选址的书面意见。
在所有的审查环节都通过之后,就进入了公示阶段,同时,该方案也将提交给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进行
最后的审核;
如果乡镇政府审核通过,那么接下来的工作就是由县级的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具体的用地申报以及供地手续的执行,并且还会向申请人发放《建设用地通知书》作为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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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转让法律规定有什么
宅基地转让法律规定受让人可以向集体或者非集体经济组织转让。一般来讲宅基地时农村村民所占有的土地,是属于村民本人的,但自从国家对土地进行征收后,法律就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村民,所有权是属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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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盗窃罪转化故意伤害罪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我国刑法典中关于转化犯的相关法律条款明确指出了八种具体情况:
首先,非法拘禁罪可以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其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和儿童罪也可能转化为拐卖妇女、儿童罪;
再次,妨害公务罪有可能转化为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此外,刑讯逼供罪以及暴力取证罪也可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同样地,虐待被监管人罪也可能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最后,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也可能转化为盗窃罪;
另外,抢夺罪也可能转化为抢劫罪;
最后,盗窃、诈骗、抢夺罪也可能转化为抢劫罪。
在我国刑法理论体系中,吸收犯通常具备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第一,重行为吸收轻行为。
此处所说的“轻重”是依据行为的性质来判断的,主要涉及到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
第二,主行为吸收从行为。
此处所说的“主从”是根据行为的作用来区分的,在共同犯罪中起到辅助或者次要作用的是从行为,其他的则为主行为;
第三,实行行为吸收非实行行为。
此处所说的实行行为与非实行行为是根据刑法的规定来划分的,实行行为是由刑法分则加以规定的行为,而非实行行为则是由刑法总则加以规定的,如预备行为、教唆行为及帮助行为等。
举例来说,犯罪分子为了实施杀人行为进行预备活动,然后再将被害人杀害。
在此情境下,杀人的实行行为便吸收了杀人的预备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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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如何转让
在农村土地转让的流程是转让方先向村委会递交流转申请书,受让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由村委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流转合同需要到村委会、乡镇政府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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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股权转让低于出资额合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低价转让于法律规定中属于合法之范畴,然而当涉及到国有股权转让时,若交易价格相较于资产评估结果降低了高达90%的幅度,则该项交易将会被暂时停止,直至获得相关产权转让审批机关的明确批准之后,方能恢复交易。
股权转让乃是股东将自身所拥有的股东权益转让予他人以作为补偿,从而使得他人得以获取股权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的实质在于股东将其持有之股份转售予他人,使他人因此而成为公司股东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之下,对于股权转让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价格限制。
在特定情形下,低价转让股权可能会触犯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我未让右但是对方酒驾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此情况,建议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待交警抵达现场展开勘验调查后,根据实际情况当场出具相应的事故认定结果,并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以确保交通秩序的恢复。
接下来,由责任方告知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到场,对涉事车辆的损坏程度进行评估和定损。
与此同时,受害者及责任人需共同赴往当地交警局事故处理大队,向有关工作人员提交驾驶证、行车证以及当初在保险公司所完成的定损结论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经过。
在此基础上,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而无责方则应将事故维修费用的正式发票交付给责任方。
最后,无责方可以离开现场,而交警部门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责任方因本次事故所涉及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同时,交警部门也会为责任方开具相应的有效凭证,以便于责任方向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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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如何?
土地转让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参照土地管理法和《民法典》,其中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转让和出租。不过,如果上水行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且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为特殊原因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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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公司不辞退也不转正合规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作为实践中常见的情况,试用期并非合法存在。
实际上,试用期乃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形成稳定的雇佣关系之后,为了深入了解彼此及寻求最优选项所设定的一段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之基准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对于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情形,试用期的上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若劳动合同期限长达一年以上但不足三年,则试用期的上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至于三年以上且具有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的上限也仅能达到六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试用期内若发现员工表现未能满足岗位要求,用人单位并不能随意延长该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如果试用期内员工无法达到录用标准,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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