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谋杀之恶性犯罪属重大刑事范畴,因此这类案件受到追诉时效规范的制约,而此类案件所能承受的最长追述时限设定为二十年。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条款明文规定,对于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期限的设定主要依据该犯罪行为触犯刑法中规定的最高量刑,若在追诉期限期间内未对罪犯展开法律行动,将无权对其再行使刑事诉讼权利。而谋杀案件的法定最高刑罚分别对应着死刑和无期徒刑,因此,针对此类罪行的追诉期限设定为20年。
然而,若在20年追诉期限届满之后,司法机构仍认为有必要继续追究罪犯的刑事责任,可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从而得以继续进行刑事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