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该法人须以其所有资产为基础,全权负责处理其自身所欠之债务。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法人不仅具备进行民事权利及民事行为的能力,更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享有其民事权益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其次,营利法人需接受政府及社会各界的严格监督,并且积极履行其社会责任。这主要是因为,根据现行规定,营利法人若要从事各类经营活动,就必须接受政府以及社会舆论的全面监督,并且应当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再者,法人在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关于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与程序,也需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要求来执行;
最后,法人还应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规范,始终保持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根据现行规定,营利法人在从事经营活动过程中,必须恪守商业道德准则,确保交易安全无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十六条
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