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三方协议”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合同范本。而常被人称之为“劳动合同”的那种,旨在明确雇佣主体(劳动者)与就业机构(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建立劳动关係的具体内容以及各方面权利及义务的法务文件。相比之下,三方协议则是一种特定场合下的书面证明资料,其主要作用在于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校-这三大参与者在大学生毕业后就业领域内各自所拥有的权益,以及其所担负的相应责任。因此,三方协议成为了解决应届大学毕业生在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多方面事务中所面临的一系列复杂问题的有效工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