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遇到用人单位未能依据劳动合同支付薪资待遇的情况,您可以首先选择与对方进行妥善的沟通协商,敦促他们严格遵循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如若经过多次努力仍无法达成共识,可考虑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寻求公正合理的处理方案;或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寻求调解组织以及劳动仲裁机构的支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同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存在以下任意一种行为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对于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部分;如果逾期仍未支付,则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之间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员工加班却未支付相应加班费的;
(4)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劳动争议时,双方均享有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等权利,亦可通过协商方式寻求解决之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