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所述的“房产证完成期满两年,应当自认购日期开始计算”以及“个人购置住宅时,应以获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日期为准,判定购买住宅的时间段”中所明确规定的“契税完税凭证上标注的日期”,实际意义为契税完税凭证上所注明的开具日期。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