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服务满十年"这一概念,特指劳动者需要在某一特定用人单位持续且无间断地提供至少10年的劳务。
倘若劳动者曾在某用人单位任职,之后离任并跳槽至其他机构,最后重新回到原单位供职。
尽管其实际累计为十年,但由于在劳动合同期间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中断,并不满足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硬性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