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女儿即便已经结婚,亦依然拥有自己的继承权利。
在法定继承环节中,身为子女一员的女儿被视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由此可见,无论一个女儿是否已经步入婚姻殿堂,她都具有继承父母财产的合法资格。
男女平等是法律所主张的原则,因此,女儿的继承权利并不因结婚与否而改变或者受到影响。
另外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即使女儿的婚姻状态发生变化,例如离异、守寡等等,她所享有的继承权也会依法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