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对商标注册环节遭受部分驳回带来困境之际,申请人应首选对是否有必要提出驳回复审请求进行分析和权衡,以便尽可能地争取核准通过。
倘若经仔细评估后发现可能无法如愿达到预期效果,那么申请人可以考虑放弃该申请并将商标进行相应的分割处理。
然而,如果已经决定发起复审,那么就无需再考虑分割商标的问题了。
除此之外,当驳回理由明显偏离实际情况并且与近似商标之间的差异足够显著时,申请人应当对自身的实际使用状况以及相关证据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查,并根据评估结果来决定是否启动驳回复审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