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习期内,当员工遭受职业伤害时,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相关责任的划分与承担:
首先,应由该员工所属之用人单位与该名员工依各自所犯下的过失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若该事故系第三者侵权行为所致,则应由该第三方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或者在用人单位先行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之后,再依法向实际侵权者作出债权追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