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定位于“直系亲属”这一定义,其范围限定在与个人存在直接遗传关联或是婚恋纽带的人群中,例如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他们的配偶。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所规范的社会关系范畴内,还涵盖了诸如夫妇、父亲母亲、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孙子女与外孙子女、儿媳与公公婆婆、女婿与岳父岳母等诸多方面。
此外,还包括了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父、叔叔、姑妈、舅舅、阿姨、侄子侄女、甥子甥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亲属并非等同于家庭成员,因为具有亲属关系的个体可能分别隶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
而家庭成员也未必必然具备亲属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