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您正式辞去工作后,请携带相关的凭证如劳动合同终止声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前往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以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信息。
待该中心对您所提交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确认无误后,便可顺利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