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途径,主要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四种方式。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协商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首要步骤,即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共同协商以达成共识;
其次,若协商无果,当事人可向所在单位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
再次,若调解无效,当事人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由该机构对劳动争议进行裁决;
最后,若仲裁结果仍无法满足当事人需求,则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机关介入并作出最终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在启动诉讼程序之前,务必先行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