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无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对债务人实施重整程序。
当债权人提出请求,希望通过破产清算来解决债务问题时,若在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申请且尚未宣告债务人破产之际,或出资额超过债务人注册资本总额的10%的出资人,皆可向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