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劳动者重复签署劳动合同时,如在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确保劳动合同内容合法的情况下进行,那么此行为是合法的,并且应按照最终签订的那份劳动合同来执行。
然而,如果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此行为已经对完成其所在单位的本职工作产生了重大负面影响,甚至在用人单位提出要求后仍未做出任何改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取消与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