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待岗,从字面上理解,便是受到单位停工停产后的影响,员工需要等待生产复苏并重新返回职场的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法规,如果用人单位由于非雇员自身原因而暂停施工或运作,在一个书面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标准向员工支付薪资。
然而,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如果员工仍然提供了正常的劳动服务,那么他们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就不能低于当地政府所设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反之,如果员工未能提供正常的劳动服务,则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待岗,是指在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员工离开原有的工作岗位,同时暂时未被安排新的工作任务的情况。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于员工待岗的具体规定并不明确。
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进行修改。
因此,当用人单位提出待岗要求时,关于员工待岗期间的待遇问题,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如果是非因为员工自身原因导致单位停工、停产的,在一个书面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标准向员工支付薪资。
然而,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如果员工仍然提供了正常的劳动服务,那么他们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就不能低于当地政府所设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反之,如果员工未能提供正常的劳动服务,则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