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从用人单位开始雇佣员工的那一天起,若超过一个月仍未能与之签署劳动合同,则需按月向该名员工支付两倍于正常标准的薪资报酬;
而倘若超过了一年的时间仍未签署,那么就可以被视作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也需要按照月度向该名员工支付两倍于正常标准的薪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