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双方面达成共识,那么便会被视为合法行为;
具体而言,首先,企业在周末安排员工加班时,可以考虑给予补休作为补偿;
其次,若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而未得到员工本人的同意,则不得以补休方式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