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处罚作为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是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于犯罪情节严重、触犯刑法规定的个人或群体所采取的一种限制或剥夺其特定权益的具有强制性的惩戒措施。行政处罚则是指行政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所作出的法律制裁。这两种法律制裁在法律性质和实施程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首先,刑事处罚属于司法行为范畴,而行政处罚则属于行政行为。
其次,在法律制度设计层面,我国已经建立起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机制,法院有权通过诉讼程序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处罚进行审查与纠正。
此外,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在适用程序上亦有所不同,前者需遵循刑事诉讼程序,受刑事诉讼法的约束,后者则须遵守行政处罚程序,遵循行政处罚法规则。相较而言,刑事诉讼程序的严谨性及复杂程度均远高于行政处罚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
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
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
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
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