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而言,取保候审期限到达之后,案件并不会自动被撤销。具体表现为:
1.在取保候审即将届满之时,应由相关决定机构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改变强制措施的决策,并且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用书面形式向执行机构进行通告。
2.需要特别关注的是,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之规定,无论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还是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的取保候审最长都不应该超过十二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