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非是不合法的行为,相反它被视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行为。只要被告人出现了被刑事拘留的情况,这就意味着他们可能已经触犯了相关的刑法法规。在此过程中,执法机关会在拘留期限内对被告人进行深入调查,以确认其是否存在犯罪事实。一旦证实被告人确实存在犯罪行为,那么该案件将被移交至检察机关,并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