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法律领域中,"违法"是指违背了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而"犯罪"则特指那些严重触犯刑律的行为。一般而言,仅仅是轻微违法的行为,其情节并不十分恶劣的话,都不大可能会被认定为是犯罪行为。
2.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可以细分为两种类型:即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主要针对的是轻微的违法行为;而刑事拘留则针对的是已经涉嫌犯罪的人员。
3.基于以上两点认识,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结论:若某些违法行为的情节尚属轻微,那么司法机关很有可能并不会采取拘留措施。
然而,当这些违法行为的程度达到了行政拘留的标准时,当事人就有可能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更为严重者,甚至可能会遭受刑事拘留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
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