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关押于看守所之内的人员,指的是依照法律规定已经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个人以及那些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并且剩余刑期不超过一年的犯罪分子。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下,看守所负责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对被羁押在其中的人犯采取必要的武装警戒措施以确保其安全;
同时,看守所还要对在押人员提供必要的教育指导,以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
此外,看守所还需要管理好这些人犯的日常生活起居以及卫生状况,以保证他们的基本生存需求得到满足;
最后,看守所还需保障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司法程序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第三条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
对人犯进行教育;
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
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