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与实际入职时间存在误差,则应依据实际入职时间来作为判定基准。在实际操作中,当已经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之后,若尚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应该在使用劳力服务这一行为开始后的1个月之内,尽快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工作。从用人单位开始使用劳力服务的那一天起,就意味着其与劳动者之间已经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有义务在这个时候与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