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框架下,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等同于刑期的直接折抵。
然而,对于指定居所进行的监视居住,则明确规定其期限应予以折抵刑期。
其中,如果被判处罚金或剥夺政治权利,那么监视居住一日将抵扣刑期一日;而若被判定为管制或者拘役、有期徒刑,则监视居住两日可折算为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