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了办理帮助信息网络活动恐怖活动罪案件中的取保候审手续,我们需要遵循以下严谨的流程步骤:
首先是取保候审的申请阶段,已被羁押的案犯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都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如果案犯已经被逮捕,那么他所聘请的律师也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其次是取保候审的决定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之后,应该在七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回复。如果决定对案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需上报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审批,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要求案犯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第三步是取保候审的执行阶段,由公安机关作为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公安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应当向案犯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其签字或盖章,明确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如果案犯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期满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会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案犯,并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责任。
最后是取保候审的期限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案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