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内,若符合以下六种情形之一,则可依法被认定为无罪之人:
首先,如果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且造成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依照目前的司法认知和标准,被视为不构成犯罪者;
其次,若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刑法所规定的法律追诉有效期限;
再次,经过国家给予特定的赦免令而获得免于刑罚之命运者;
第四,依据现行刑法规定,属于需要由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提起诉讼才能予以定罪量刑的犯罪行为,但由于未曾进行告知或撤回告知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诉讼程序者;
第五,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亡,使得案件无法继续审理者;
最后,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无需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者。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