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在押人员申请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必要且充分的条件: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正面临被判处管制、拘留或是其剥夺自由权的可能性;
其次,若犯罪嫌疑人身患某种严重疾病以致无法自理生活,亦或是其正在哺育自己的婴幼儿,那么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则不会给社会带来任何危害隐患;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属于孕妇,那么对其进行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任何社会风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