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拘留须向家属发出通知。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在公安机关实施拘留行为时,必须亮明拘留证件;拘留完毕之后,应即刻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关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但若存在无法通知到家属或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恐怖主义活动罪名涉案等情况,且通知可能会妨碍案件侦查工作的进行,则可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暂不通知其家属。待上述妨碍侦查的因素消除后,应立即告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