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全案尚未经过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的这段取保候审期间,诉讼程序是完全有可能被启动的。需明白,取保候审仅仅是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和案件的其他相关人员在非羁押状态下不至于逃跑、干扰司法程序等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其本身并不能构成对整个案件的终结或者对犯罪嫌疑人无罪的确认。一旦检察院方面通过对现有证据的审查判断,认为已经掌握了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充分证据,那么他们仍然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