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并未触犯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且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公安机关应当无条件地退还该保证金。在进行保证金返还操作时,公安机关需草拟一份明确的“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作为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凭借此份决定书至指定银行领取应退回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