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庭申请取保候审时,必须符合以下几个必要条件才能获得批准:
首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需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将适用独立使用的附加刑的情况;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最后,如果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也可以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