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涉案者经法庭指控或判定有挪用公款之行为,然而,由于实际经济状况所限,无法承担全部赔偿费用,那么在此情况下,法院将充分考量其犯罪程度、悔悟表现以及经济偿还能力等要素。通常而言,倘若不能足额支付赔款,被告方可能需选择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偿还或者以自身其它的合法财产作为补偿。但是,这种处置方法并不能解除被告人应负的刑事责任,他们依然必须面对法律给予的恰当处罚,例如监禁、缓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