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接收到相关的取保候审申请之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的回应,即是否同意进行取保候审。
再次,对于已经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向其本人公开宣布这一决定,同时要求其本人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