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才可申请取保候审;而监视居住则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实施。所谓取保候审,即是对于尚未经批准逮捕,或是已获准逮捕但须进行强制措施变更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非羁押性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强制措施。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体系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针对具有以下特殊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决定予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