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司法机关向被告人进行传讯,其主要目的在于对案情进行核实和确认,以及对被告人进行相关法律程序的告知。
此外,这也可能意味着该案件即将在近期转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来说,应当严格遵守传唤规定,做到随传随到,否则将面临着保证金被部分或全部没收的风险,甚至可能导致取保候审资格被取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
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