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取保候审案件尚未完结之际,应当立即解除该取保候审措施。被采取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一年,在此期间内需全面搜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资料。若在规定期限内无法收集到充分确凿的证据以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则应依法变更相应的法律手段进行羁押或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