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这个复杂且敏感的问题上,唯一合法并且被广为接受的解决方式便是通过法律执行机构,即公安机关的正式批准方能生效。已经交付了保证金的,会依情节轻重对之进行适度的处理,如有必要,可先没收部分乃至全额保证金;接着,依法责令涉事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深刻认识到他们自己所犯下的过错,并且做出承诺,保证将来不再重蹈覆辙。在此基础上,要求他们重新支付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是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例如监视居住,甚至是更为严厉的逮捕等手段。对于那些严重违反保释规定,需要立即进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以对其实施先行拘留,以确保相关法律程序的顺利进行以及司法权力的有效行使。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