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倘若遭遇了无法预见与控制的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从而使合约未能得以持续进行;
2.如受领定金的一方未能依约履行其相应的债务责任,或是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任何违反条款规定,以至于使合约的预期结果无法实现的情况下,都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对方双倍返还定金的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