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在处理涉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取保候审的案件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所设定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出十二个月。
然而,在该时间段内若需继续延长取保候审期限的话,则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