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犯罪嫌疑人若在接受检察部门的取保候审之后,通常情况下可以于短短一日内便可解除人身限制。
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被指控有罪之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者其辩护律师皆有权利申请改变强制方式。当司法机构收到此类申请时,必须在三个自然日内做出相应的决策。一旦决策形成,司法机关将立即着手办理相关的手续,并最终解除对当事人的人身限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