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应遵循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首先,若犯罪行为性质轻微,社会危险性较低,无需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撤销取保候审。
其次,在证据不足以证明嫌疑人有罪或犯罪事实的确凿时,也应终止取保候审程序。
再者,针对仍需要追责的情况,应将相关案卷材料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